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走深走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6]1号)要求,学校开展了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典型案例征集和评审工作。
经各教学单位推荐、资料审查、校级评审,拟推荐教学类案例、办学类案例和资源类案例各1个,现将推荐案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公示案例如下: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案例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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