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申报材料征集与评审工作。经团队申请、各二级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学校组织评审,拟申报3份教学成果奖材料。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1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课程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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