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成都东软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0日      阅读:338

根据《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聘请校外专家对2023年新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行了自评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教务部(校学位办公室)反映,电话:028-64888052;若认为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行为,请向纪检监察部反映,电话:028-64888000。

 

 

成都东软学院 教务部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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