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了本校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经学校审核、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确定11个项目符合结项要求,通过结项验收。现将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示名单如下: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吉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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