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以学生为中心,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研讨会。学校副校长刘宏、校长助理张兵、教务部、学工部、创新创业学院、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在线召开,由教务部部长林敏主持。
首先,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廖世英、课程组负责人何畅为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历程、课程体系的逐步迭代、以及基于个性化人才培养的课程改革思路、双创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
其次,教务部、学工部负责人分别从教育集团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和学校现有的素质教育学分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之间的关系、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实施过程中简化流程,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学生和教师的参与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改革方案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素质教育工作的融合等内容展开了充分的研讨,提出了大量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校长助理张兵对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指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深化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学校各单位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上要“对标对表”,有紧迫感和主动性;其次,教务部把教育集团的学分文件、学工部把素质教育学分的相关文件共享,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务部一起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各部门协同,共同推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最后,在实施的过程中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双创课程改革和制度的宣传,把创新创业教育贯彻在专业教育中,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学校副校长刘宏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学校的办学特色,在国家大“双创”的背景下,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也需要“创新”,需要“创造性”的突破;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力和就业竞争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为了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化改革工作,刘宏副校长提出三点要求:
由教务部牵头,与创新创业学院、学工部一道修订完善改革方案,统筹、落实课程及学分置换相关细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改革;
改革方案和学分认定要充分考虑现有的良好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基础,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发挥学分认定这个“指挥棒”的作用,让学生动起来,通过学术活动、职业认证、学生活动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寻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学术活动,促进学校学术氛围的提升,营造有学术的“大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