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关于王弘阳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阅读:889

王弘阳:男,学号20320120123,系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本科2020级1班学生。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该生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5日,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成都东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2022年12月29日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弘阳同学退学处理。

如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成都东软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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