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精神以及《成都东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 年成都东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类型
成都东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含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1. 线上一流课程。指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 线下一流课程。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
3.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指线上自主学习(线上学习时间占教学时间的 20%-50%)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指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5.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指虚拟仿真实践教学课程,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二、申报资格
(一)基本要求
1. 线上一流课程。须为校级以上立项建设课程或示范课程,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须经过 2 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有完整的线上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 线下一流课程。须为校级以上立项建设课程或示范课 程,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连续 2 年向学生公开讲授。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须为校级以上立项建设课程或示范课程,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连续 2 年向学生公开讲授。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的素质类、实践类课程均可申报。
5.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 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教学课程,课程不少于 2 个课时,经过 2 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二)申报条件
具体课程申报条件可参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要求》(附件 1)。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申报名额
学校根据专业及课程数量拟定了分配名额(附件 2),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可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认定,省级以上立项课程可单独申报,不占用各单位申报名额。
(二)认定程序
由个人申请、学院推选、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认定。
1. 个人申请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主讲教师(或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教师向各二级学院或相关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 3)以及支撑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3)。
2. 学院推选
(1)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须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本科专业布局、优势课程建设等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
(2)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名额择优向教务部推荐认定课程,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 4)、申报书(附件 3)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申请书需为签章后 PDF 文件)。
3. 学校评审
参照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附件 5),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分类评审,并分类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经学校批准后予以公示、发布。
四、2021 年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
2021 年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预计在 2021 年12 月开展,学校将从已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含本次认定课程)中择优推荐参加 2021 年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负责人,按照 2020 年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相关要求(附件 6),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特别是线上课程和混合式课程,需注意学生在平台上学习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五、其他事项
1. 已认定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应用型本科示范课程、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2.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一流课程对特色优势专业的支撑作用,要围绕省级立项的一流专业、重点专业、优势专业等特色专业,优先推荐特色专业的核心课程参与一流本科课程认定。
3. 各二级学院要优化课程体系,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围绕特色优势专业,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的建设要求,有计划地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的一流课程,为特色优势专业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4. 立项建设课程认定为“成都东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 的,可视为该课程结项。
5. 学校对认定的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成都东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按照申报书,参照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建设工作。学校将对认定课程的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开放共享、持续建设等进行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将予以撤销“成都东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的称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思怡、杜丽;电话:028-64888050;
邮箱:jisiyi@nsu.edu.cn ;地址:A2 办公大楼 108 室。
附件:
1.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要求
2.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名额
3.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
5. 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标准
6.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成都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