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成都东软学院关于遴选与推荐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阅读:231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四川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 1),通知围绕实践基地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阐述,为提高我校实践基地建设质量, 并借此平台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工作,同时为体现我校近年来在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我省重点部署的“5+1”产业体系中已取得的产教融合成绩,学校将面向各二级学院征集具有实践教学传统、管理运行良好、人才培养成果突出、具有鲜明特色的一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作为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校级评审后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申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1. 实践基地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校企双方 应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

2. 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 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优先支持“4+6”现代服务业、“10+3”现代农业及“5+1”现代工业等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

3. 校企双方达成的建设目标、建设方向和内容符合附件1。相关内容要求(即“一、建设目标”,“二、建设任务”),申报项目类别符合“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其他类实践教育基地或兼顾多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之一。

4. 申报数量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数量可择优推荐

1——3 项,不超过 3 项。具体分配名额: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3 项;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3 项;数字艺术与设计学院,2 项;外国语学院,1 项;健康医疗科技学院,1 项。

二、 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 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 2)。包括教育基地简介、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2.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3. 实践基地视频材料。包括实践基地的全貌,典型实践基地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 MP4 格式,尺寸为 1280×720, 容量不超过 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 10 分钟)。

(二)报送方式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 11 月 22 日下班前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省厅相关文件。联系人:魏文娟,联系方式:钉钉;

邮箱:weiwenjuan@nsu.edu.cn。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成都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1: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小:242000字节
附件2:附件2-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大小:40960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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