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4月30日      阅读:1289

学院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的学风建设,端正学术风气,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结合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要求以及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相似性检测适用对象

适用于成都东软学院所有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相似性检测方式、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检测方式

采用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服务进行100%统一检测,全院统一安排第一轮100%统一检测和针对疑似抄袭文稿修改后的第二轮相似性检测。

(二)相关要求

1.待检测毕业设计报告(论文)为终稿Word电子版格式,包括所有论文内容(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按照“学号+作者+设计报告或论文名称”的格式命名待检测文稿文件名,如“1002037010+张三+佳能体验店空间设计.docx”(学号、姓名和题目之间要用“+”号隔开);

2.由各系汇总指定格式电子版待检测文稿后于要求时间内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weiwenjuan@nsu.edu.cn,逾期未交论文电子版的本科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的毕业论文答辩。

(三)时间安排

1.第一轮提交待检测文稿进行全院统一检测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7日为全院统检测时间,5月21日前向各系部返回检测结果;

2.5月21日——5月30日期间,对于认定为疑似抄袭的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由各系部组织学生进行认真修改,并于6月1日前将修改后的第二轮待检测文稿提交至制定邮箱;

3.6月1日——6月5日期间,学院对修改后的疑似抄袭文稿进行第二轮相似性检测,并于6月7日前向各系部返回检测结果。

三、相似性检测的结果认定与处理

学院根据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例对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抄袭)行为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理(见附件),具体标准和处理办法如下:

1.A类,即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小于40%,认为通过检测,经指导教师同意,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B类,即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40%但小于60%,认为疑似有抄袭行为,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于答辩前进行修改,修改后文稿提交学院进行第二次“相似性检测”,达到A类标准后方可申请答辩;

3.C类,即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大于60%,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

4.各系推荐的所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其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15%。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系部与教务部联系确定。

联系人:魏文娟

联系方式:028-6488053

 

附件:成都东软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分类认定及处理办法

 

 

成都东软学院教务部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Copyright © 2002-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