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教研综合管理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阅读:14396

1、年度总结与工作计划

 

依据学院对部门工作的要求、部门的工作规划,部门上年度目标实现情况;

撰写教学建设与研究管理岗年度工作总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协助完成学院总体工作计划,为部门年度工作提供依据

 

2、专业建设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专业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包括组织相关系部开展社会需求论证,组织开展校内答辩,审核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组织相关教师参加省级答辩会议等,保障专业调整和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专业改革

依据学院专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教学改革思路,为各系部专业建设工作提供指导性原则,组织各系开展学院现有专业的建设工作及改革工作,并进行跟踪和监控管理,保证已有专业及新专业的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4、课程建设

依据学院专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监督各系部全面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各系部进行课程体系构建、确定专业核心主干课程、确定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教学团队、确定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法、教学资源及教学平台),保证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5、项目建设

依据学院项目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监督各系部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各系部进行构建项目体系、确定各级项目的主要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法、教学资源及教学平台、确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教学团队),保证各系部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

 

6、质量工程

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质量及改革工程”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组织各系部开展校级、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的管理工作,组织校级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组织对校级以上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工作,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对已立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已到帐项目的专项经费;保证“质量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运行。

 

7、教改项目

依据国内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发展趋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院教学研究工作的政策和文件及学院本身教学发展的需求;组织开展校级教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组织对校级以上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工作,并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对已立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为教学改革工作提供指导方向,保证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落实

 

8、教学成果奖申报

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和其他政策文件;起草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论证、推荐工作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奖金、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人力资源部教师职称评聘管理等提供依据。

 

9、相关工作

依据学院相关部门和部门内部各业务线工作的开展需要,为相关部门和内部各业务线提供教学建设和研究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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