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年3月6日      阅读:5126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严格、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出发,制定成都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教学目的是使大学生达到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要求,具备知识运用、文献检索、实验测试、计算机应用、外语、语言表达及思辨等能力,进行文化、业务、思想品德等素质的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实现大学教育的综合训练和教育质量检验。

二、基本要求

1.要求学生能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用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将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综合应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表现出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生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正确引用所检索的文献资料。

3.学生能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分析研究、实验、测试、计算、设计、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训练。

4.毕业设计(论文)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践应用中有一定意义。

5.鼓励学生运用双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或运用外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运用外语进行答辩。

6.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为从查阅文献、实习 (调研)、拟写开题报告开始,以每天工作6-8小时计,用12-16周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7.毕业设计(论文)的表格、插图要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8.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成都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规范》书写。毕业设计(论文)分为两种类型:(1)设计类;(2)论文类。毕业设计类要求完成作品设计和报告,作品需要体现专业水平,报告要包含理论支撑、设计思路和总结,正文字数4000字以上。毕业论文类要求论文概念清晰、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正文字数8000字以上。引用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0篇,以近三年公开出版物为主,至少3篇外文参考资料。各系可结合本系学科特点制定并完善本系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规范,报教务部备案后实施。

9.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可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各专业遵照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部、质量部、系、专业教育管理团队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检查、指导、考核和总结。

1.教务部职责

(1)组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规定。

(2)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各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4)负责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和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汇总。

(5)组织评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2.质量部职责

(1)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2)抽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情况;

(3)参与各系中期教学检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3.系职责

(1)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确保教学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教学质量。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指导各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

(3)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施方案、课题和任务书。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协调处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检查。

(5)做好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组织管理与审查工作,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向学校推荐。

(6)做好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并报教务部。

(7)安排专人负责系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

4.专业教育管理团队职责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制定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细则、评分标准。

(2)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的工作质量。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确定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教学和其他相关问题。

(4)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6)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安排专人负责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选题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范围进行专业确定的环节。

1.选题要求

(1)选题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要围绕本专业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且具有综合运用课程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

(2)选题要联系实际,具有实践性、应用性。毕业设计(论文)要紧密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50%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工科类、艺术类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有社会实践或工程实际背景的选题。

(3)选题要难度适宜,范围适宜。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学生在现有的知识、能力、相应的实验条件和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学习和努力能按时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量饱满。

2.选题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要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作为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选题。对于与往届重复的课题,严禁将往届毕业设计(论文)借给学生参考,防止出现抄袭现象。

(2)各专业可将研究价值较高的题目列为重点选题。属于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科学实验类的重点选题,必须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并有实用价值。文理类的论文重点选题须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先进水平。重点选题应交给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或者学生根据毕业实习工作情况自拟,经系讨论审核确定后的课题,统一向学生公布和介绍。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由系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可结合专业实训、毕业实践申报自选课题,经系审核批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

(4)各专业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下达任务书,无任务书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5)学生应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交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的,可令其重新开题或更换选题。

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毕业设计(论文)应用的原理和理论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方案论证分析;预期成果;工作进度计划;参考文献等。

五、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资格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研究能力、严谨学风、较强责任心的讲师(含讲师、有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2)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各系可有计划地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3)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系应安排副高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4)提倡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学校聘请校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共同担任教学指导工作,同时必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第一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量分配比例由各系自行决定。

2.指导教师职责

(1)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时间。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应与所指导的学生保持定期联系,要严格控制出差,保障与学生见面指导与有效沟通的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系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报教务部备案。

(2)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指导质量。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要求、指导和审查。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指导的学生数量应适当,有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应掌握与选题相关的资料和文献,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学生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难点。

(3)保障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应贯穿整个指导过程,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疑似抄袭的学生及时责令学生修改,重点跟踪学生写作真实性,对不予改正或情况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上报专业团队、系。

(4)较强责任心,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学生。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业务上严格要求的同时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拟定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系讨论审定后,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时填写任务书。

(2)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前期工作。审定学生撰写的开题报告及摘要。

(3)认真开展学生过程指导。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对学生在开题、撰写提纲、设计、撰写论文、初稿、定稿及答辩等各个环节及时进行答疑和指导,提出学生进一步相关知识学习、毕业设计(论文)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指导全过程及时进行记录,以备查验。指导过程中,如出现超过2次以上无法与学生有效沟通的情况,需上报专业团队、系进行调查、备案。

(4)认真开展学生中期及后期工作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及结束阶段 ,按照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和完成质量。

(5)认真完成评阅工作。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工作态度认真写出考核评语并签写本人姓名及评阅时间。

(6)认真开展学生完成后期指导工作。经评阅教师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和修改意见反馈学生,审核修改稿。学生答辩前,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7)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将答辩资格预审结果及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报答辩委员会审查。

(8)认真完成后期存档工作。学生答辩结束后,指导学生根据答辩过程中专家和教师提出的修改建议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修改完善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装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提交系统一保存。

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答辩前,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在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的学术性组织,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1.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委员会由系商讨组建,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1)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系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由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负责人组成,原则上,半数以上人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同级职称)。

(2)答辩委员会负责系答辩程序、纪律、场地和人员等方面的规定与协调;选派评阅教师;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评语;综合平衡和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比例;评选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由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和小组答辩秘书(可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组成。答辩小组成员由专业教育管理团队商讨提名,经系答辩委员会审查同意,报学校审核备案。

(1)答辩小组组长:负责总体工作协调、答辩过程提问、成绩评定、组织答辩小组成员评议及评定成绩等各项具体工作。

(2)答辩小组成员: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提问、成绩评定等工作。

(3)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布置、答辩计时提醒、记录答辩小组的提问及答辩人的回答、综合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核算答辩成绩等工作,客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答辩委员会用)》。

3.答辩资格审查与处理

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系答辩委员会进行严格的答辩资格审查,将答辩资格审查结果报教务部。有以下情形者取消答辩资格:

(1)学生未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抄袭、剽窃等学术造假情形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4.答辩日程安排

每年5-6月份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系应于答辩前一周将本系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答辩资格审查结果报学校教务部。

5.答辩要求

(1)答辩时间要求。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自述与答辩时间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时间为10分钟左右;对于可演示的课题,答辩小组要求学生对成果加以演示,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学生答辩自述要求。学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标题与答辩人介绍;简要介绍课题来源、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详细描述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对于需要演示的课题,应该加以演示;重点讲述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价值和展望;侧重工作的突破与创新部分;设计或研究中的体会、不足及改进意见;致谢。

(3)答辩小组提问要求。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阅读本答辩小组学生的论文,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为主,准备3-5个不同难度的问题进行提问。

(4)答辩成绩评定原则

指导教师回避制。在学生答辩过程中,其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不参与提问,不对其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做任何评价和说明,更不能帮助学生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严格答辩质量。对疑似论文作假行为、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应重点审查与答辩,确保答辩质量。

答辩一票否决制。对于参加一次答辩、二次答辩的学生,如答辩专家中有一人持反对该生通过答辩的意见,则该生答辩成绩最高不超过60分。

(5)答辩后沟通与反馈的要求。答辩小组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与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和完善。

6.答辩专家行为规范

(1)认真对待答辩工作。答辩专家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正常参加须向系请假,并安排其他符合要求的教师替代其参加答辩工作;答辩期间不得离开答辩现场超过5分钟。

(2)严肃答辩会场纪律。严肃答辩纪律,严格控制答辩时间;严禁答辩现场公布或提前泄露学生答辩成绩。

(3)注意答辩言语规范。提问明确、简洁、吐字清晰,现场评定学生回答是否正确,不对学生做“好坏”的定性评价。

(4)注意答辩行为规范。开始答辩工作之后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摆弄手机、笔。

7.答辩学生行为规范

(1)态度端正,学生应严肃认真对待答辩工作,注意答辩着装,仪表整齐,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准备,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充分准备汇报演示文稿和必要的资料,汇报演示文稿内容简明、重点突出、页面简洁、播放流畅,超级链接无误。

(3)答辩前,按时到达答辩会场,答辩候场时,自觉遵守纪律,不喧哗吵闹,不随意走动。

(4)答辩自述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论点正确,重点突出,严格掌控自述时间,注意坐姿、站姿的礼仪规范。

(5)答辩专家提问时,认真听取,适当做记录;回答答辩专家问题时,简练切题、表达准确完整;答辩交流时使用敬语。

(6)答辩结束后,礼貌离席。

8.答辩后沟通与反馈。答辩小组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完毕后,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方可进行论文装订。

9.二次答辩要求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二次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一次答辩的至少两周以后毕业之前进行,各系对如下情形可组织二次答辩:

(1)一次答辩前未达到答辩工作要求,经学生修改完善,系再次审查达到答辩工作要求者;

(2)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

(3)一次答辩成绩有异议者;

(4)对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等级相差较大(三个等级及以上)者。

10.无故不参加答辩、无答辩资格及二次答辩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的方法。

1.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经指导教师评阅后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通过指导教师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

2.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是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专业教师,由答辩委员会选派,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定成绩时不得参照指导教师意见或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后应评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应对评阅情况进行综述,并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可以提交答辩等方面予以说明。无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综合评语,并评定成绩。

4.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各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依次为3:2:5,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制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报教务部备案后实施。

5.在学校发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之前,任何人不得将任何阶段的成绩透露给学生。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

(1)完成任务情况;

(2)学生做出的实际成果;

(3)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实验、测试、计算、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毕业设计(论文)标准,表格、插图规范性;

(6)科学作风;

(7)创新性;

(8)答辩中回答提问情况;

(9)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包括出勤、纪律、协作精神等)。

7.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审核,指导性比例为:优秀(90分以上)不超过20%,良好(89分-80分)不超过35%,中等(79分-70分)25%左右,及格(69分-60分)与不及格(60分以下)比例在10%以内。

八、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

1.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各系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并对各阶段检查结果做书面总结。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课题进行的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着重检查工作进度、学风、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系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学校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情况审查。各系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实验数据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

2.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复查,并对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质量分析。

九、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在每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由各系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存查,做好档案袋存档编号登记。并于毕业设计结束当年移交学院档案部门妥善保存。

1.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装订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全文一律要求打印,采用A4纸张单面印刷装订成册。装订时严格按照下面顺序:

论文封面(外封,由学院统一制作)

扉页(内封)

中文摘要、关键词

外文摘要、关键词

目录

正文(绪论、正文、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限必要时)

原创承诺书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外封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封面装订,按规定内容填写封面的各项内容,专业一栏按国家规范专业名称书写,不能附加任何其它说明。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附件装订资料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指导教师用)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评阅教师用)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答辩小组用)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表三(指导教师填报)

成都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表四(学生)

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

以上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报告(论文)1份和毕业设计(论文)附件1份放入档案袋统一由各系保存。

3.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光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编号、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名单、本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成绩(含二次答辩),以及其他可选资料,包括部分学生答辩、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及结果说明等其他存档资料。

十、各系(部)可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十一、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务部负责解释。

成都东软学院教务部

2017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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