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本专科结业学生补考和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0日      阅读:5686

各系、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7届本专科结业学生补考和重修安排如下:

一、2017届专科结业学生重修安排

1. 重修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6月17日,学生在所在系报名并在重修名单上签字确认,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后于6月20日17:30前将申请重修的学生及科目发到教务部。

2. 重修时间:课程类重修7月3日-7月14日;

4. 毕业实习重修任务下达时间:7月3日-7月14日,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提交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

二、2017届本科结业学生补考安排

1. 补考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6月17日,学生在所在系报名并在补考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后于6月20日17:30前将报名参加补考的学生及科目发到教务部;

2. 课程类补考时间:7月10日-7月14日;

3. 毕业设计(论文)补做任务下达时间:7月10日-7月14日;

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

三、重修及补考缴费安排

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周三)18:00点前,登陆学院自助报名缴费平台并按说明选择报名参加补考或者重修的课程(科目),过期不予补报。

登录: r.nsu.edu.cn

选择【人个单项缴费】

登陆方式:

用户名:学生学号

密码:学生原CC上网客户端密码

四、重修及补考成绩全部通过后,毕业证换发安排

换证时间安排:2017年7月20日-7月23日中午12点

 

请各系尽快通知本届本专科结业学生,并组织学生参加重修和补考报名登记,各系完成报名后按时提交报名统计表,以便学院下达相关考试和教学任务(根据学生6月28日前最终缴费确认的课程科目情况)。

未参加本次补考或重修,以及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合格的学生,纳入正常学期,结业两年内的学生补考重修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接受补考和重修申请,详见学院其它规定。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年6月13日

 

Copyright © 2002-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