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阅读:1615

成都东软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规定,为了实现“致力于学生知识结构优化、能力提高和综合素质提升,培养学生的技术研究、创新精神和人文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通识教育目标,学院各专业均需开设相应学分的通识选修课。

为了规范通识选修课的开设和管理,依据学院课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课教师

学院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所有员工均可进行开设通识选修课的申请。填具附件1《成都东软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并提交基础教学部。

二、组织实施

学院通识选修课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管理教学相关事宜。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仍由其行政归属单位统一管理。

三、开课对象

全院本、专科学生。每学期根据各专业周课时量的情况安排开设公共选修课的专业。

四、开课流程

1.每学期第十周由任课教师向基础教学部提交下学期拟开设课程的申请表、课程大纲等资料。

2.基础教学部进行审核,通过后上报教务部,进行开课设置。

3.教务部根据开课计划设置教学任务,学生登陆系统选课后,教务部根据选课情况组建教学班并编制课程表。(说明: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公共选修课不予开课)

4.任课教师按学院相关规定完成教学任务。

五、学分及学分获得

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通识选修课学分本科学生4学年不得低于6个学分,专科学生3学年不得低于2个学分。

所有通识选修课学分为2学分,学时32学时。选修学生按学院规定参加学习并考核合格即获得相应学分。考试合格的学生成绩和学分统一计入学生成绩系统,成绩不合格不计入成绩系统。

六、教学文档要求

1.任课教师需完成并提交如下教学文档: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手册及成绩册等。

2.所有文档撰写和编制须使用学院教务部下发的统一模版并按照教务部相关要求规范完成。

3.教材或参考资料由任课教师指定,并给出学生购买与否的建议。

七、教师工作量

通识选修课的基础系数为1.1,节假日课程系数为1.1,教学班型系数如下:

40-69人 1.1

70-99人 1.2

100-129人 1.3

≥130人 根据《成都东软学院课时费计算补充办法》执行

八、其他

1.本办法自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2.未尽事宜,由教务部、基础部负责解释。

 

附件:

成都东软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

 

成都东软学院教务部

2017.12

 

附件1:附件:成都东软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rar
大小:16548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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